栾城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栾城区最新征地涉及这个村栾城电视台 [复制链接]

1#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第19号

年5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号建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公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地类和用途

被征收地块土地权属为楼底镇东许营村农民集体所有,位于石家庄市楼底路南侧、营东街东侧、颂扬大街以西、西羊路以北,批准面积1.公,地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被征收地块涉及楼底镇东许营村,面积1.公顷,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万元,征收范围内无附着物、无青苗。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3号文件,该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楼底镇政府,由楼底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三、安置办法

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东许营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法律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栾城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

特此公告

年2月26日

制作

莎莎

信息来源

栾城区政务网

原创作品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