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一届“石家庄工匠”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一届“石家庄工匠”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开展第一届“石家庄工匠”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面向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石企事业单位)中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不包括“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别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技师),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二、报送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申报人认真如实填写《石家庄工匠申报推荐表》,表后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胶装,封面铜版纸)。
三、报送时间
于10月21日前将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区人社局室职业能力建设股。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推荐选拔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社会公认。要严肃评选纪律,对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具体通知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一届“石家庄工匠”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石家庄工匠申报推荐表
联系人:郝旭星
联系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来源/区人社局
编辑制作/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