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生入学告一段落,本期给明年入学的学生家长,依据今年义务教育入学*策,“科普”一下,入学报名必备知识点。
公办学校报名
(一)报名情况分类,原文:
“主城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有以下四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开展“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统筹谋划,试点先行”的思路,年在主城区选取9所小学(长安区2所、新华区2所、裕华区2所、桥西区2所、高新区1所),利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开展“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逐步在主城区内全面推开;在总结主城区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全面推开。
第二类情况是主城区之间小学毕业生跨区升入公办初中的,以及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入主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需要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三类情况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主城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需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四类情况是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主城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除9所改革试点校外)和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入本区初中一年级的采取线下登记的方式进行。符合上述主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拟报名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必须同时在家庭住址所属片区报名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其中符合第一、二、三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期必须以线上方式报名家庭住址所属片区的公办小学或初中;符合第四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期必须以线下登记的方式报名家庭住址所属片区的公办小学或初中。”
(二)有序确定招生入学对象,原文:
“1.足龄原则。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属地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中,主城区(指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和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合法稳定居住的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县(市、区)教育局要综合考虑户籍、住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类情况的调剂顺次,形成一套相对科学的入学分配具体办法。
4.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做好登记,并建立相关档案。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5.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主城区户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租赁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三)简化优化报名入学手续,原文:
“1.主城区公办小学、初中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持身份证明、家庭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小学到片区所属学校登记报名(除9所改革试点校外),初中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县(市、区)报名入学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小学采取登记入学,小升初可结合农村学区实际,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
2.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区)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要办理跨县(区)升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中,主城区之间跨区升学的,以及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入主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办理。其他县(市、区)之间跨县(市、区)升学的,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户口簿、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区)转学证明表》(见附件)后办理。
3.主城区内因义务教育招生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一律由教育行*部门汇总后统一核查,学生家长无需到大厅自行办理。”
4.凡户籍不在主城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在新三区和矿区的除外)有意愿在主城区公办小学入学的,以及户籍不在主城区的非主城区小学毕业生有意愿升入主城区公办初中的,均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家长需打印并携带平台生成的信息表及验证通知单,按要求进行现场验证。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对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的审查,严格审核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或经商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五证”,坚持程序规范,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登记。年入学的随迁子女,其家庭住房证明、父母双方的务工经商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居住证须在5月31日前取得。
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后,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报名(四)规范报名派位录取程序,原文:
“全市民办学校招生统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报名,私下预录取结果一律无效。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并可选填1所学校作为第二志愿。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双(多)胞胎派位将产生一个派位结果,如派位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被录取;如派位未录取,则组合绑定的双(多)胞胎均不录取。”
(五)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原文:
“随机派位结果(含录取学生信息及每个报名学生派位号)由主管县级教育行*部门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
被录取的学生应在随机派位结果公布2日内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核验学生户籍或居住证等证件后办理入学手续。如发现学生及家长伪造证件、虚假报名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报名条件,经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学生。
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学生,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依据一次性随机派位结果序号依次补录,不再组织第二次随机派位,第一志愿后补序列中被第二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补录范围。
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含一贯制直升及单列计划)但不报到或报到后放弃入学的学生,由相关县级教育行*部门根据公办学校招生情况,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最终录取结果(包括随机派位结果和其他单列计划招生结果)由主管县级教育行*部门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的录取结果一致,不得“增加”“替换”。
划重点:
公办报名:
1、除九所“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试点小学外,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生源在片内学校现场报名,其余生源报名公办学校均在线上信息采集;
2、跨区小升初报名公办学校的生源在线上完成信息采集;
3、报名必备材料:
主城区户籍(四证):
⑴父母身份证明、
⑵家庭户籍证明、
⑶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⑷儿童预防接种卡
异地户籍(五证):
⑴户籍证明、
⑵居住证、
⑶住房证明、
⑷务工或经商证明、
⑸儿童预防接种卡
4、重要提示:“随迁子女,其家庭住房证明、父母双方的务工经商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居住证须在5月31日前取得。”其中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六个月,取证日期必须在明年5月31日前,因此,需在今年11月前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并在办理期满时及时取证,以免影响明年入学报名。
民办报名:
1、报名民办小学或者初中的学生同时也要线上或者线下报名公办小学或初中;
2、双(多)胞胎子女填报信息时,家长可申请“双(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双(多)胞胎派位将产生一个派位结果;
3、第一志愿后补序列中被第二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补录范围;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含一贯制直升及单列计划)但不报到或报到后放弃入学的学生,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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