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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警方严查辖区制贩存储运输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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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人民*府发布《石家庄市人民*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规定石家庄市栾城区、正定县等九区一县全区域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通告》行为的个人或个体、企业,*府有关行*部门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告》内容,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栾城区公安局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年12月29日11时许,该局城区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惠源路西头路一商店开业时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店主依法传唤至城区分局。经询问,店主林某涛对其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林某涛被该局依法行*拘留。

1月5日、6日,该局柳林屯派出所民(辅)警全体出动对辖区重点村东牛村、圪塔头村开展烟花爆竹清查行动。清查行动中,民警利用探测仪重点对村内住户、闲置房屋进行检查,悬挂禁燃条幅,对住户签订责任状,对重点人员做到逐户见面、逐屋查清,营造了清查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1月6日,城区分局民警对该辖区47个村及余处村外闲置房屋、50余间破旧厂房进行了全面清查。行动中,民警通过发放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条幅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性,并倡导广大居民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参与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此次清查行动,共发放宣传材料余份。

来源:栾城区公安局

原标题:《警方严查辖区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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