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有关要求,近日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从业人员做好测温以及个人防护工作,自觉严格落实购买退烧、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发放《药品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零售药店常态化防疫预警处置流程图》,要求各零售药店在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并经常性开展员工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树立长期防疫的思想。
实施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包联督导,压实监管责任。执法人员持续加大对零售药店检查力度,对违反防控要求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近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石家庄市栾城区诚康药房存在销售止咳类特殊管理药品时未按照规定登记购买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行为,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依法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栾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原标题:《栾城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药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