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实施
“双盲”评标的通知
各招标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活动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因素,按照《石家庄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3)等文件要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实施“双盲”评标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年3月10日起,所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方式的除外)实施“双盲”评标。
二、实施内容
(一)专家“盲抽”
采购人、招标人通过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电子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中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实现专家“盲抽”。
(二)项目“盲评”
项目“盲评”,即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评标,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的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导入“暗标”文件。评标系统将标书随机排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企业名称等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评分结束后由系统自动汇总投标企业得分情况,实现“盲评”。
三、有关要求
采购人、招标人应在制定招标文件等方面主动落实“双盲”评标要求;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局等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能,指导协调本行业项目采购招标方严格落实“双盲”要求,确保“双盲”评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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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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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制作/王燕
来源/栾城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