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了《四川省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服务业强县(市、区)评审结果公示》,公示了10个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0个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
公示原文如下: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市、区)评审结果公示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方案(—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方案(—年)和四川省服务业“三百工程”培育方案(—年)的通知》要求(川商财〔〕86号),经各地自愿申报,商务厅会同财*厅组织专家依据《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评审方案》《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评审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市、区)进行了评审,确定了拟支持的年四川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市、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商务厅服务业处反映。公示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联系-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