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及《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员单位应按时缴纳会费。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年度的会费转账、电汇或送至本会。款项到账后,秘书处将及时开具会费专用票据。为更好地服务会员单位,确保信息渠道顺畅,若贵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请及时报本会秘书处进行调整。感谢您对本会工作的支持!一、会费用途
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但须严格依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和用于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办公费用开支。
二、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元/年;
理事单位:元/年;
会员单位:元/年。
三、交纳会费方法
收款单位:石家庄市栾城区物业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栾城支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