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策指南
一、高校毕业生毕业报道和档案管理
(一)
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个人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治思想表现、奖惩记录等的文字记载材料。学生在校时称学籍档案,毕业报到后称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随着人员的成长和发展,人事档案不断记载个人经历、*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招聘录用、*审考察、公证信息、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二)
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事项
1.办理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报到手续,并可接收管理其档案。
2.流动人员档案接收和转出
流动人员档案是指档案中有本人普通全日制(含职教、技校、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籍材料,且中专(含)以上的须有就业通知书的档案。
3.为存档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增减。
(三)
办理流程
1.办理报到
按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及档案转递服务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函〔〕89号)中:“毕业生到县(市、区)就业的或到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档案的,直接到就业地或保管档案的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市人社局不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执行。
温馨提示:报到手续办理完成后,请妥善保管自己的就业报到证,它是以后求职招录时的重要凭证。
2.报到证丢失补办
①毕业于河北省内高校的:
拨打电话转省人社厅挂失,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