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国际小学教育集团年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8号)和《高新区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范围
想象校区(东校区):天山大街以西、湘江道以南、槐安路以北、珠峰大街以东区域(不含天山花园小区)。
实验校区(西校区):珠峰大街以西、湘江道以南、槐安路以北区域;弘达明尚小区。
招生咨询电话
想象校区(东校区):
实验校区(西校区):
招生*策及要求1.足龄原则。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房户一致原则。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区文教局根据适龄儿童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3.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4.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户籍无房家庭,在我区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且租赁房屋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文教局调剂安排入学。
5.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矿区,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由实际住址所在区文教局调剂安排入学。在主城区租房的人员回原籍就读。
6.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提供拆迁协议、现实际居住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区文教局调剂安排入学。
7.7月7日-10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