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次八个“烂尾楼”项目处置进展情况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府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我市全面压实辖区*府主体责任,着力推动烂尾楼项目问题解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石家庄市委、市*府研究决定,现将第二批次华夏商务中心、望公府、振新商务大厦、长安公馆、同泰领域、盛世华府、佳天广场、东尚御景八个烂尾楼项目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桥西区华夏商务中心项目
(一)基本情况
华夏商务中心(嘉悦中心)项目位于桥西区元南路与槐安路交口西北角,占地面积24.4亩,建设3栋商务楼,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由石家庄市华夏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新巨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年开发建设,已取得国土、规划、施工手续。年新巨基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该项目进行抵押借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年被判刑16年正在服刑,项目被省内多家法院查封,导致停工,造成烂尾。
(二)处置过程
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为盘活项目,桥西区委、区*府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协调项目单位和主要债权人进行沟通调解谈判。主动与多家投资团队进行洽谈协商,督促项目单位与投资团队开展多方洽谈,尽快达成合作意向,加快施工进度,依法依规推动华夏商务中心项目问题解决,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交付。
(三)处置进展情况
年2月18日,上海投资团队到嘉悦中心现场进行了对接。地上1-4层商业部分正在与上海招商运营团队接洽,商讨方案细节。目前,项目亮化工程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主体内外装修、路面电力铺设。计划年3月竣工验收,年5月底交付使用。
二、桥西区望公府项目
(一)基本情况
望公府项目位于桥西区新石中路号,占地面积约36.6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由河北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年开发建设,已取得土地、规划、施工、预售手续。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主体结构,因涉法涉诉,导致项目停工,部分房屋被市内多家法院查封。
(二)处置过程
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桥西区委、区*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依法依规推动望公府项目问题解决,确保项目按照公示的时间节点交付,年6月份重新启动,涉及该项目资金及纠纷等情况,由隆基公司协调运作解决。
(三)处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正常施工,正在进行水电、外墙、消防施工。室内外其它施工项目已完成,正在整理组卷验收手续,计划年6月竣工验收,年8月底前交付使用。
三、桥西区振新商务大厦项目
(一)基本情况
振新商务大厦位于桥西区新石中路北、西二环东,由河北海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市振西实业总公司合作开发。总建筑面积15.9万平米,由A/B/C/D四栋写字楼组成。项目年取得规划条件,开工建设,因没有施工许可,完成桩基工程后停工。
(二)处置过程
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项目存在总规与控规不符问题,待国家批准我市总规编制方案后,根据规划条件再进行建设。为保证项目后续正常施工,早日竣工交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桥西区委、区*府建立“三个清单”,明确责任,制订后续施工计划,待总规批复后完善建设施工手续,督促权属单位加快完成项目剩余工程,依法依规推动项目问题解决。
(三)处置进展情况
该地块涉及总规调整,待国务院批复后进行建设。目前,项目A座建至4层,D座建至2层,因总规调整国务院尚未批复暂缓建设,待国务院批复后进行建设并完善手续,计划年11月底前交付使用。
四、长安区长安公馆项目
(一)基本情况
长安公馆项目为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商务综合楼,位于长安区中山东路号,中山东路与谈固西街交叉口东南角。该地块为省四建公司办公场地,原土地用途为划拨工业用地,年变更为划拨其他商服用地,项目占地4.69亩,建设1栋商业办公楼。年省四建以土地做为投资,与河北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共同开发综合商务楼。省四建于年至年先后办理了土地手续、规划手续和施工手续。年项目取得施工手续后开工建设,年因双方发生合作纠纷,项目停工缓建。
自年起,豪名公司与省四建双方多次向各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年2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双方于年11月11日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为无效合同,豪名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后,省高院于年6月6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处置过程
年该项目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长安区委、区*府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专题研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推进长安公馆项目问题解决。年5月7日,省四建向长安区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明确双方对该项目的利益权属。长安区法院已完成权属案件审理作出判决,该项目将由权属单位继续完成剩余工程建设。豪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长安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豪名公司及有关人员进行了立案侦查。
(三)处置进展情况
现项目已建至26层封顶,建筑面积平方米,完成部分外装,计划年8月竣工验收,年10月底前交付使用。为保证项目后续正常施工,早日竣工交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长安区委、区*府将明确责任,制订后续施工计划,督促权属单位加快完成项目剩余工程,依法依规推动项目问题解决。
五、裕华区同泰领域项目
(一)基本情况
同泰领域项目位于裕华区谈固大街与金马路交口东南角,是由河北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商业和住宅项目,建有1栋高层住宅楼,地下2层、地上33层,占地面积2.5亩,总建筑面积.6平方米,容积率按现状建设核算。该项目于年3月开工,年底主体封顶,年因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
(二)处置过程
年初因同泰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至今部分债权人仍未获得清偿、业主房屋无法按时交付,造成很大信访隐患。年纳入市房地产专项整治范围,年9月区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年9月对原法人何某进行监视居住;经约谈督办,期间同泰公司与前期融资方在法院基本达成和解,并签定执行和解协议,将其之前在法院冻结的房产解封,同时约定在该项目取得不动产登记手续后,销售收入用于偿还剩余欠款。
该项目按专项整治整改要求已处罚到位,按解遗*策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因项目跨宗地建设,无法按“烂尾楼”*策完善手续,后经市*府研究批准,为彻底解决同泰领域项目手续问题,按照“办证难”解遗有关*策进行处理。同时,经区委区*府多次协调调度,为顺利解决该项目资金问题,同泰公司与投资合作单位共同注册成立河北国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后续项目推进由国槐公司全部出资,同时将土地、规划、不动产等手续全部办理至国槐公司名下,并负责解决原实际购房户问题。现国槐公司已将土地出让金转入区*府认可的共同监管账户。
(三)处置进展情况
自年3月1日与国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该公司已支付相关工程款,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竣工验收整改,同时土地已收储、正在补办土地出让及规划等后续手续,计划年5月底前交付使用。项目单位已承诺尽快完善项目全部手续,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公示时间竣工验收。
六、栾城区盛世华府项目
(一)基本情况
盛世华府项目位于栾城区新开街以东、张举路以北、龙威街以西,为住宅项目,原由河北三木鑫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年开发建设,占地15.19亩,规划建设3栋住宅楼,地上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年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年12月项目主体封顶后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停工。
(二)处置过程
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栾城区*府成立专项组推进项目解决,依法对项目进行清算,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目前,三木鑫阁公司违法违规证据已移交栾城区公安分局,已立案正在进行调查。现由河北新栾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接盘,完成项目后续建设。
(三)处置进展情况
该项目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完成手续办理,项目正常施工。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已封顶,内外装修已基本完成,预计5月底完成公建配套及附属用房建设及装修;小区内消防管网、自来水管网、雨水污水管网、热力管网的安装调试及验收;6月底前完成市*管网工程施工及小区绿化、围挡、大门的建设,计划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七、无极县佳天广场项目
(一)基本情况
佳天广场项目位于无极县无极路与智慧街交叉口东南角,由无极县华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10月开发建设,项目五证齐全,占地面积.94平方米,建筑面积.86平方米,项目主楼13层,裙楼6层局部7层,地下2层。年5月,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该项目停工,停工时主体已基本完工。
(二)处置过程
年5月经无极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项目的商改住方案,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后,无极县积极协调帮助,促使公司通过自筹和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了资金问题,恢复项目建设。同时,无极县安排专人深入施工一线,督促企业快施工进度,及时了解施工进度、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处置进展情况
该项目于年3月正式复工建设,目前各分项工程正在施工中,计划年6月底前交付使用。现项目主体已完成;主楼窗框安装共计平方米,已完成安装平方米;水暖电消防随工程进度。楼顶机房外墙保温完成;南区外墙保温西立面完成75%,南立面完成90%,北立面完成30%,东立面完成30%;1-6层准备施工。电梯正在安装,预计25号安装完成。
八、灵寿县东尚御景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东尚御景项目位于灵寿县正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侧,规划建设3栋楼,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该项目原由河北锦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年9月开始施工建设,年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停工时项目1栋楼主体已经封顶,其余两栋分别建至5层和6层。年2月,锦冠城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公示法定代表人被灵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公安部门正在对其挪用资金进行追缴。
(二)处置过程
年纳入市“烂尾楼”整治项目范围,由于原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滞近10年,灵寿县委、县*府本着为老百姓办实事,解决遗留问题的原则,由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接盘自筹资金进行后续的建设和交房工作。该公司接手项目后首先对本项目原来已建部分进行了评估,同时对后续续建部分进行了预算造价评估,根据造价评估金额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明确交房时限。
(三)处置进展情况
自项目公示以来灵寿县**主要领导坚持定期调度,及时召开项目专题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建立了房地产解遗